第12章 还记得地震那都到了成都 (第1/2页)
地震援妹家政兴,小丫创业路难明。
文化浅薄担重任,教授忧虑传心声。
兰苼问计意未决,经营艰险需细评。
脚踏实地零成本,创业深思再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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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莆正棠教授何以熟知清洁之业?盖因昔日其妹及妹夫皆文化浅薄,妹中一者未竟初中,一者仅小学毕业;妹夫之中,大者目不识丁,乃至迷路难归;小者稍胜,仅高中毕业耳。皇莆教授昔日创业艰辛,近八年未归江南,其间有妹之婚及祖母之丧,皆因心绪郁闷而未亲临,故常怀愧疚。及闻小妹之求助,遂有“小丫清洁家政”之创。然教授以为其妹妹妹夫于地缘、人缘、语缘、商缘皆不占优,远赴千里创业,乃战略之大误。悔之不及,以为将亏损之资按月寄予二妹,每月五百,既得名声,又可持续多年。此事后话,暂且不论。今观小双友查君兰苼与皇莆教授之问答,可窥其经营之艰辛。有诗云:
小步轻移踏商途,丫枝新绿映春初。
清风徐来拂面过,洁身自好守心湖。
“吾办此公司,初于百度投广告,日费五十至百元。然来电者众,唯我能解其语。初,吾令旁听,月余,乃令他人接听。然其妹及其妹夫轮流接之,业务难成。签约之事,亦唯吾能为之。吾遂兼为业务员、老板,事务繁重。”皇莆教授言至此,有查君兰苼问:
“当时何不雇人?”
答曰:“若雇人,则彼等必疑。满室粗人,何以为主?雇人者,必有过人之处,方能驾驭之。况成本难控,须发工资、食宿、五险一金等。”
查君兰苼又问:“此可外包乎?”
答曰:“汝乃新手,不知其中深浅。保洁公司之商道,预收费用,提取管理费以盈利。信誉与管理,皆为难关。若无信誉,则难以预收;管理不善,则难以拓展。保洁员或于合同续约时,撬走业务,使公单变私。保洁公司与业主签约,请保洁员工作。无论三月、六月或更长,续约皆难。非但业主不满服务质量而不续,保洁员亦因管理费之缘故,撬单以求增收。江城保洁平台之所以少有成者,多因此故。清洁公司易成新人培训基地,免费提供平台,而自身则亏本经营。”
清洁小丫心志坚,坚志心丫小洁清。
思深熟虑筹谋定,定谋筹虑深思间。
问:“彼时何不径自训导汝之妹及妹夫,或令彼等暗中习艺?”
答:“妹夫识字无几,何能训之?且若使其自为,仅得微薄之劳务费,不能成业主,非创业之本意也。创业之旨,在于构建平台,资本增值,项目盈利,非以劳务为唯一收入。创业之极致,乃坐而享其成,非以体力为业。”
问:“何不先令四人习艺,后招新人,使妹与妹夫潜伏其间,监其事?”
答:“彼四人实则二人,因四人不可分离,君犯吾昔日之误。有文化者难解无文化者之差异。四人中有文盲,不能为卧底,亦不能成其事。”
查君兰苼曰:“其能力可培养也。”
皇莆君正棠答:“若可,吾必能将其培养为博士、教授。彼等若有卧底之能,则非称之清洁公司,而称环保高科技矣。君又犯吾昔日之误,以己有文化,轻看难事。更难者,彼等虽无文化,但能劳作,而君尚不能。昔日吾参与其事,兼为业务、管理、培训,彼等为保洁员,共两年有余。后因四人内讧,非项目难行。有吾在,项目正常;无吾,则事难成。故彼时吾舍己业以助之。吾时五人,吾主外,彼等称我为老板。今君做清洁公司,更为艰难,因君仅能代表吾,而缺此四人,既无薪酬,又无社保,且听命行事。当时吾经济尚好,亏损未知于妻,且吾心为还人情,既为利,更为愿。心态决定成败,君欲求利,心态异也。”有诗云:
小丫立志创保洁,不畏艰辛与风雪。
零本经营心自明,商海浮沉皆看彻。
“吾先言结论,仅以家政费用为盈利模式,不可取也。尤其今时,十年前,吾收客六十元,给保洁员十二至十五元,虽赚差价,然家政公司鲜有致富者。唯那些曾在保洁公司做工之保洁员,夫妇二人,通过不断打工于不同公司,以零成本挖掘客户,依赖此等客户,每月尚可小有收入,然公司平台皆难以维持。且君为九零后,从事家政,实非君之习惯。家政公司唯头脑灵活之保洁员可为之,如夫妇皆为保洁员者,方能长久。男子有力擦窗,女子善做家务,揽得数十客户,稍有稳定收入,然仍难以置房购车。公司真正难以经营,若收费高,则主家不满;若收费低,则须请人,即亏本之事。现今人工昂贵,请人每月需数千金。个别保洁公司生存,乃因走捷径,如吾之乡人,在工业园区为管理者,利用职务之便,暗中令乡人注册公司,自营其事,每年盈利数十万,此乃特例也。”
皇莆君教授问曰:“自立公司须赁室以安员工,供其食宿。若以外包为业,则不稳固。汝不养之,彼则不随时待命。故需养一队伍,初时算之,至少需工八名。客来电话,汝需遣人谈判。若仅养一人,则不足矣。然养人过多,则汝非主矣,领薪者方为主。因员工不问汝之盈亏,汝需按时发薪。经营之主,风险甚大,打工者则不问主盈亏,月薪必发。又有房租、物业费、五险一金等,皆需汝支。不保员工,则违规矣。汝之投入甚巨,启动资金预算几何?”
兰苼君曰:“吾欲自居处龙泉阳光城起事,彼地人流甚繁……”
查君兰苼曰:“勿言此,皆虚言也。汝将招几人?”
兰苼君曰:“吾欲先立公司,招吾父母、婶等……”
皇莆君棠教授闻言,不待其续,挥手断然曰:“吾欲阻汝言,虽不礼,然汝此路,乃吾十年前所行。父母参与无妨,然汝招亲友乡邻,必招恶名!”教授不待其再言,挥手坚决曰:“人皆如此,随汝得财,犹嫌不足;不得财,则怨劳苦。吾妹夫算之,在我处食费已数万。妹夫有良心,然另一妹夫自江城归后,未尝再与吾联系,如视我为仇。彼觉未得财,归家言连薪皆无,未思此公司乃吾一人投资。汝之条件、财力、业务能力与资源皆不如吾,且吾有学校资源及校企合作之优势,然吾之事业终未成功。今汝以此思路经营家政公司,必无利润。汝不如令父母入他公司打工,汝此思路甚危。若汝三口皆投此保洁公司,而无收入,则家境益困,因以此法行之,必入陷阱。”有诗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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