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二章 我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 (第2/2页)
在这个过程中。
跟在后面的司马迁和苏武也终于携一万郡国兵和出使乌孙国的使团穿越白龙堆,赶到了楼兰国。
途中当探路的斥候回报说楼兰国早已攻破,楼兰国王已经被刘据当众斩首时。
这两个家伙还以为自己听错了,派斥候多次打探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然而随着斥候带回来的消息越多,这二人也是陷入了与韩增、赵破奴和王恢一样的迷茫,完全看不懂刘据为何杀降,又为何当中妄言屠城?
如果只是为了让楼兰国臣服,他明明只需接受奇布楚的献城投降便是,完全没有必要将其杀死,然后再公然以屠城相胁。
这么做怎么想都弊大于利,无论是对刘据的名望,还是对大汉的大计都没好处。
于是两人在路上就已私下商议,这回见了刘据,于公于私都一定要向他谏言,断然不能让他再做这样的糊涂事。
至于送回长安的捷报羽檄,也需要一起商议一下如何去写。
这羽檄刘据写得,赵破奴写得,司马迁也写得。
三人一个是将军,一个是护军,一个是监军,都有战报奏疏直达未央宫的特权,算是互相监督、三权分立的状态。
如果三人能够达成统一意见,只报喜不报忧的话,有些容易引起刘彻不满的细节上的事就能隐瞒下来,甚至谎报冒功都可以办到。
当然,司马迁并不想谎报冒功。
他只是出于对刘据的欣赏和敬重,不希望刘据因为此事受到责罚。
而且他觉得这件事必定会成为刘据的人生污点,如果只是这一回,并且没有造成太大影响的话,他还可以在史书中“艺术性”记载。
可如果刘据始终如此,那他就算想“艺术性”都不知道该如何“艺术性”了……
于是当司马迁和苏武一同抵达楼兰国,所有重要将领齐聚一堂开的第一场碰头会中。
司马迁作为历史上曾因头铁被刘彻除以腐刑的头铁王,并未与赵破奴等人私下商议,便主动提出了谏言:
“殿下,下官私以为此战中楼兰王已出城投降,殿下仍下令杀他尤为不妥,还有殿下当众以屠城胁迫楼兰臣民,亦非大汉之王道,恐怕适得其反。”
“末将附议。”
“末将也附议。”
赵破奴等人见有人头铁带头,当即一同表达出了憋在心中几天的想法。
然而刘据却笑着摆了摆手:
“我知道你们的意思,但我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若纯任德教,岂不与此前相同,西域诸国可有因此臣服?”
“所以,我是故意为之。”
“经过此事之后,西域诸国必受震慑,接下来苏武出使乌孙,应该会顺畅许多。”
“而我之后再派出使者与西域小国交涉时,人身安全亦有了一些保障。”
“西域三十六国,各国相距远近各有不同,道路环境亦多艰难,总不能一座城一座城去打吧?”
“所谓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攻,其下攻城。”
“要实现大一统,使者外交亦是不可或缺的手段,还是性价比最高的手段,而我既要用使者外交,便有义务保障他们的安全。”
“诸位还有问题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