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一章 后世的剑斩本朝的官 (第2/2页)
“殿下的提携之恩,下官没齿难忘!”
杜周连忙施礼拜谢,不过临了他还是多嘴问了一句,
“只是下官始终不解,殿下命下官率人暗中清查这些盐铁官员的田产和宅邸,究竟有何目的,可否请殿下不吝赐教?”
最开始的时候,刘据命他去查的是那些盐官铁官的财产。
可惜这年头财产大多是可以轻易藏匿的实物,又没有大数据账户联网,就连刘彻想向商贾收税,都只能采用“告缗”那种的极端手段,根本就不可能查得出来。
得知这个情况之后。
刘据不得不改变了策略,转而命杜周去查那些盐官铁官的田产和宅邸情况。
重点查的是这些人现在的田产宅邸情况,和为官之前的田产宅邸情况。
这玩意儿可就好查多了。
因为这个时代土地和宅邸的买卖或修建是有地券凭证的,这凭证通常使用石板刻制而成,上面会写清楚买卖或修建的时间,买卖双方的身份姓名,并且在各地官府、三老或亭长的见证下以立碑的形式埋在田产边界或宅邸旁边,避免今后出现纠纷。
因此只要派人去查看这些地券凭证,就可以很轻易查出那些盐官铁官近些年的田产和宅邸变化情况。
只是杜周始终不明白,查这些东西究竟有什么用。
既然是廷尉史,杜周自然对汉律了解颇深,依照大汉现行的律法,这些信息并不能当做贪墨的确切证据,恐怕依旧无法名正言顺的将那些盐官铁官绳之以法。
“当然是为了肃清盐铁官营之弊端。”
刘据笑呵呵的道。
“可是依照汉律……”
“法律是具有一定的滞后性的嘛。”
“啊?”
杜周听都没听过这种说法,自是一脸疑惑。
“即是说,法律是用来解决现有问题的,而未来发生的事情是不确定的,因此随着时间的推移,往往会出现法律缺失和空白的情况,必须与时俱进才能避免滞后。”
刘据颇有耐心的为其科普道,
“伱在廷尉也有些日子了,应该也时常遇到一些无法可依的新鲜案件吧,这就是法律滞后性的体现。”
“所以殿下的意思是……”
杜周似乎明白了什么。
“就是这个意思,既然法律存在滞后性,我们就应该在保证公平公正的基础上,想办法推行新的法条来弥补法律的缺失和空白,以此来满足现有的需求。”
刘据笑道。
“可是汉律增添或是修改,需要由廷尉三监商议起草,交由陛下审阅才可推行。”
杜周又为难的道。
“增添法条的建议我已经命人给廷尉正监赵禹送过去了,他和左右监应该不敢擅自决定此事,八成已经送进宫去了。”
刘据胸有成竹的道。
这一招叫做“后世的剑斩本朝的官”。
刘据相信,以刘彻的性格和作风,一定会对他提出的这条法令赞不绝口!
当然。
还有一件事是杜周不知道的,也是不需要他知道的。
如今桑弘羊已经根据他的要求,制定出了一整套相关盐铁官营的“标准化”考核制度,足以确保就算是不懂冶铁和煮盐之事的人空降盐铁衙门,只要严格按照“标准化”考核制度办事,盐铁衙门也能正常运行下去。
说白了,这“标准化”考核制度就是将整个盐铁衙门从上到下变成了一台精密的机器。
其中的每一个人都是一个机器中的零件,运行的轨迹和方式都划定了明确的范围,都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效率自然比混乱状态下的人治强出不少。
而对于朝廷而言,则只需派人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考核,便可掌控大部分情况。
不过刘据心里也明白。
“标准化”也不能杜绝贪腐问题,甚至就连这套制度目前可能都难免存在着一些漏洞,尚需在实际推行的过程中加以改进。
但就算是这样。
这样的管理制度也比现行的人治要可靠的多,先进的多!
……
与此同时。
温室殿。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刘彻也被这个亘古未见的罪名雷了一下,抬起眼来疑惑望向廷尉正监赵禹。
“回禀陛下,这是太子提出的罪名,要求微臣添入汉律加以推行。”
赵禹躬身道,
“此罪名旨在监督朝廷官员。”
“其意为,朝廷官员年奉赏赐皆有定数,因此为官之后根据年限计算,拥有的家产也该有定数。”
“官员若拥有大量超出定数的家产,便应给出合理合规的来源解释。”
“若不能对这部分家产做出解释,当视与贪墨同罪,应剥皮揎草以儆效尤。”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