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七十四章 白书传 (第2/2页)
当第四天清晨的那天,他靠在椅背上,满脸尽是疲惫。阳光照耀在他的脸上,却看不见一点生气。他告诉胭脂红,说自己很累。两人在一起多年,他一直都摆明着拒绝胭脂红的情意,终于在那天将头靠在她的肩膀上,哭得犹如一个无助的孩子。最让胭脂红心疼的,就是那天甄白书忘了带打火机,当他妻子送出打火机的那一刻,他依然换上那副伪装的笑脸,亲吻妻子的额头,并祝她今天过得愉快。
事情再也没有回旋的余地。生活中所有平日里称兄道弟的朋友都拒绝与他来往,生怕得罪了暗中办事的各个大人物。穷途末路的甄白书带上胭脂红去找张爱秋,张爱秋告诉他,如今只剩下三个选择。
要么大家一起入狱,他的妻子定然会被各种各样的仇家报复。
要么他与胭脂红一起扛,他入狱几年,胭脂红去死,换得张爱秋平安,保护他的妻子。等风头过了,张爱秋就把他弄出来。
要么他死,大家相安无事。
这是一场必定有人要牺牲的游戏。
那天晚上,甄白书并没有回家,而是生平第一次与胭脂红开了个房间。两人犹如情侣一般,让大厨送来精美的食物。她靠在甄白书的怀里喝着红酒,才发现世界上最鲜艳的不是血液,而是她跳动的那颗心。
暗恋加明恋多年,甄白书第一次主动亲吻了她。当亲吻过后,甄白书问她是否愿意为自己去死,她的回答决然且毫不犹豫。当时的甄白书沉默了几秒,问她有没有什么愿望。
她说,希望在临死之前,能与他做一夜的夫妻。
她原以为,甄白书在床上也会是平日里温尔文雅的模样,却不曾想过他是这般粗暴。
她原以为,当自己死去之后,甄白书会在牢里继续展现着他的雷霆手段。
她原以为她会死,直到第二天醒来,她在酒店的桑拿房里看见了甄白书换上了西装坐在里边,手中捧着一瓶安眠药,安静地沉睡在一氧化碳之中。
这时候的胭脂红才知道。甄白书所询问的并不是她的遗愿。
而是想给她一份跟随自己十几年的报答。
原本那个男人可以用一辈子的荣华富贵与安全感来回赠她的效忠,可那男人再也看不见第二天的夕阳。
这个从农村出来攀爬挣扎的蝼蚁、这个在市内叱咤风云的太子爷,终于用悲哀而又无奈的方式终结了自己的生命。
活着的时候,他希望自己身边的人们都能相安无事。
死亡的那一刻,他依然是抱着这样的想法踏上黄泉。
胭脂红抱着酒瓶,哭得歇斯底里,再也不像平日一样风情万种。她紧紧咬着老白干的瓶口,恨不得将玻璃咬碎扎破自己的嘴唇与喉咙。
我看着旁边的尸体,猛灌了一口老白干,随后将瓶子倒过来,把酒液全部倒在地上。
倘若亡者会有感觉,他应当能嗅到自己身边弥漫的酒香。虽然廉价,却能入口。
胭脂红坐在地上,她说话的声音犹如鬼魂一般凄凉:“白书留有遗书,有事情想你帮忙。”
“是保护他的妻子么?”我轻声问道。
胭脂红摇了摇头。满脸尽是自嘲:“那个女人在甄白书死的当天,就抱着两人的结婚照割腕自尽了。她看着傻,但她心里比谁都聪明。那装模作样的傻笑,也只是为了能让自己的男人在生命的最后几天心满意足。”
我的内心仿佛被什么触动了,没来由感觉到心疼。
“他的遗书上,第一点是希望能把她妻子平安送回老家,可他估计没想到自己的妻子已经在黄泉里与他鸳鸯戏水了……”胭脂红苦笑道,“第二点,是希望我们能继续帮助张爱秋。他说自己从未憎恨过张爱秋,因为倘若这件事让张爱秋自己扛,到时候干爹没了,干儿子恐怕也活不了多久,倒不如让干爹好好活着。第三,就是希望自己留下来的产业能有人打理,因为几个兄弟跟着他出生入死。他希望兄弟们死后能有自己的产业。其中有一份,是给你的。”
我皱起眉头,心中一惊:“给我?”
胭脂红点点头,她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呢喃道:“那份产业是他自己负责,有点黑色背景。他说身边的人们都已经有了自己的产业,倒不如送给你帮你一把。这家伙做的从来不是什么好事,但面对的也都不是什么好人。伤天害理他没做过,坑蒙拐骗他也没干过。一个时时刻刻都抱有着善良与公平的男人……为什么死的偏偏是他。”
我低头看着甄白书的面庞,轻声呢喃道:“也许……是老天爷打了个瞌睡。”
“走吧……”胭脂红呢喃道,“还有点事要帮他办妥。”
我轻轻嗯了一声,过了几分钟,屋外开来了一辆殡仪车。胭脂红跪在甄白书的身边,犹如"qing ren"一般温柔地抚摸着他的脸。她抱起甄白书,将他放进了殡仪车内的棺材。
我们坐进车厢。整个车厢都黑暗又寂静,隐隐可以听见胭脂红的抽泣声。
当车门打开的时候,刺眼的阳光照进车厢内,让我有点睁不开眼睛。胭脂红犹如个普通女孩一样无助地用身体帮甄白书挡住阳光,工作人员过来盖上棺材盖,我们合力将棺材带进了车旁的火葬场内。
进了火葬场,有几个男人正站在那抽着烟。他们眼睛通红一言不发,当看见我们进来后,他们过来逐一与胭脂红拥抱,纷纷拍了拍对方的背。随后,所有人都将目光放在棺材上。
我不知道这个团队的能量如何,也不知道他们的身份如何。但我却能看出他们共同拥有的悲伤,当团体的领头人离开,这股忧郁笼罩着他们无法散去。
棺材被带进一个昏暗的房间,打开灯光后还算是明亮的。我们推开棺材盖,一名女孩捧着化妆品来到我们身边。
胭脂红伸出手,从她手上拿过了化妆品。那女孩满脸都是惊讶,而胭脂红呢喃道:“让我来为他化妆,好吗?”
女孩小声说了句好,也许是看出了气氛不对劲,连忙快步走出了房间。此时两个男人过来将甄白书抬起来,一个在后边顶着甄白书的背,另一个则是在帮忙换衣服。
那是一身帅气的廉价西装,这群糙汉子细心又温柔地帮他打好领带。一名男人眼睛红了,他捏捏鼻子,对甄白书露出个笑容,轻声说道:“真他妈帅气,老子当年怎么没你这样的眼光。”
我看得出来,这估计是他们这个小团队赚到第一桶金后,甄白书给自己买的第一件西装。
这个男人说完之后。从西装内袋里拿出一把匕首,小心翼翼地放在了甄白书的棺材里。第二个人拿来了一盒廉价香烟,第三个人拿来的是一款老旧的摩托罗拉手机。
这一天,人们不在乎风水与规矩,纷纷将当年的记忆放入棺材里。
我看着棺材里的尸体,脑海中仿佛浮现出了甄白书刚来到这里发展的情景。
他穿着一身廉价的西装,烟盒从口袋中露出,手中拿着一款摩托罗拉不停地谈着生意,西装里边藏着一把能让他信任的刀。
一个男人,究竟要经历怎样的腥风血雨,才能在安详死亡的那天保留着自己所有的记忆?
胭脂红坐在棺材边缘,小心地帮甄白书化妆。她拿着化妆笔,看着甄白书已经闭上的眼睛,喃喃道:“呐,我是听了你的话才开始化妆的。你看。我现在技术也挺好的,保证把你画得美美的,到了那边恐怕又要吸引一大堆美女。”
她细致又小心,小心又温柔,温柔又谨慎地帮甄白书画着眉毛。一行清泪从她的眼眶滑落,但她依然保持着笑容,手上的动作不曾停过。
当化完了一切的妆,她将口红涂在自己的嘴上,随后抱住甄白书的脑袋,温柔地亲吻下去。
甄白书苍白的嘴唇慢慢有了红润之色,在场的人们都没有说话,一群大老爷们早已经哭出了声。
我曾听过一吻定情,直到真正见到这一幕的时候,才发现任何言语上的渲染都不如那一个真诚的吻那般有见证力。
她恋恋不舍地放开了甄白书,然后吐了吐舌头,装出一丝调皮说道:“呐,到了那边别跟嫂子打架,大不了让她来找我。反正你活着都不让我亲,死了要是还不让亲就太过分了。你总说不想我爱着你,但我想跟你说,我可能要爱你一辈子了。”
胭脂红咬了咬嘴唇,然后别过头去不再看。工作人员在见到了这一诡异的画面后,终于过来将甄白书放上了推车。
“那……要火化了?确定不再看一眼了?”工作人员小声道。
“不看了……”胭脂红终于露出了往日妩媚的笑容,虽然还带着眼泪,“再看一眼,就要忍不住跟他一起走了。”
工作人员不再询问,几个人将甄白书的尸体推进了火化炉。这一刻,胭脂红终于嚎啕大哭,跪在了地上用手扶着桌子,哭得歇斯底里。泣不成声。
我看她仿佛要晕厥过去,但也不好开口安慰,因为在场的人们情绪都很糟糕,每个人都已经脸色通红,青筋暴露,强忍着眼泪。
我甚至有点不敢相信,那个如此完美的男人最终会以这种戏剧性的收尾来终结自己的一声。
直到甄白书的骨灰被端出来,我才明白他确实已经不在人世。
胭脂红犹如对待珍宝一般,紧紧地抱着甄白书的骨灰。旁边的几个男人用黑色的大雨伞抵挡着阳光,我们走出火葬场上了一辆商务车。当上车之后,胭脂红让我先睡一会儿,她温柔地抚摸着骨灰盒,跟我说路程有点远。
我没有睡觉,而是一路看着窗外的风景,因为我已经想到了她要去的地方。
我们来到了一个贫穷的省份、贫穷的城市、贫穷的乡镇。
从城市到山村。这一路上的景色我都看得仔仔细细。我就想看看,当初那个男人从这片贫穷的土地踏上梦想的旅途,第一天看见的究竟是怎样的风景。
这个村子没有几户人家,大部分人已经搬出去了县里生活。我跟在胭脂红的身后,一路走上山巅。路上并没有磅礴大气的风景,只有泥泞的小路与看着狰狞不堪的树林。
这座山的山巅很小,顶上是一个小湖泊,小到我两分钟就能走完。而在小湖泊的中央,有个很小的土地,约莫只有十几平米。
我们踩着湖水,到了那个迷你小岛上。胭脂红在这儿挖了一个坑,她将骨灰倒进坑里,又丢了几个种子,然后将泥土掩盖上了。
“他说过小时候家里穷,每当因为帮完农活不能读书。就会来到这儿坐一会儿。看着在湖里游的鱼儿,想着自己什么时候才能过上自由的日子。以前这儿还有个橘子树,若是橘子输了,他就会摘一个回去给父母吃。每次都只摘一个,因为怕哪天摘光了,就要吃不到了……”胭脂红喃喃道,“他还跟我说,若是哪天真英年早逝了,要我将他葬在这里,再种上一棵橘子树。如果发芽了,那就是他将一切还给了这片土地。如果没发芽,就是这片土地不愿意再接纳他已经肮脏的灵魂。”
我没有回应,只是跟着大家一起跪在地上,向甄白书的亡魂叩拜了几次。
胭脂红一直都坐在那片土地上不说话,我们也没打扰。就是在湖泊边上等着。
然而,她却躺在那片土地上睡着了。我们几个男人就坐着吸烟等待,在这山里不眠不休,闲坐了一夜。
等第二天清晨,胭脂红终于说要回去了。我们坐在商务车上回到市里,已经是中午时分了。胭脂红问我要不要吃饭,我说可以吃一点。她就将我带去了张爱秋的家,说就在这吃,张爱秋有点话想跟我讲。
我知道这一刻肯定会来,心里也没觉得紧张。等进了别墅,就嗅到里边有饭菜的味道,而且碗筷都已经摆好了,看来胭脂红之前已经给张爱秋打过招呼。
原本硬朗的张爱秋在这几天仿佛老了十岁,他原本是坐在沙发上的,见到我们进来后。他艰难地拄着拐杖,走到饭桌旁坐下,让我也坐下吃饭。
“白书已经走了……”张爱秋明显没有吃饭的欲望,他将米饭推到一边,轻声对我说道,“他的几个产业,都给了自己的兄弟,我信得过,让他们打理也行。不过还有一家金融,他给你了。”
我点头道:“是的。”
张爱秋苦笑道:“我知道你有点能耐,他既然看得上你,那我也看得上你。以后在这生意上要是有什么问题,就打电话给我。”
说话的同时,张爱秋递出了一张名片给我。我收起名片揣进兜里,此时胭脂红的兴致不高,就是坐在饭桌上一言不发。
“红儿……”张爱秋叹了口气,轻声说道,“你还在气我?”
胭脂红摇头道:“我没气你,白书也没怨你,但我就是想杀了你。你别跟我提这件事,我怕我控制不住把你的脑袋割下来。”
张爱秋似乎没觉得意外,他继续说道:“白书没给你留产业,应该是想你来当代理人,负责他所有的产业。以后总是要打招呼的,我今天就不多说什么了,你好好做,钱不是问题的。”
“哦。”
胭脂红平淡地应了一声,而我一言不发地吃着饭。这时候两边的心情都很糟糕,我如果说得多了,也只是给自己惹来麻烦。
等吃过饭后,胭脂红开车带我去了甄白书赠给我的金融小额贷款公司。
这家金融公司并不算大,只有写字楼的半层,许多人在里边忙着工作。胭脂红领着我走在前边,平静道:“这里一共三个负责人,你是最大负责人,有百分之四十五的股份。我们的规矩很简单,借出去的钱,按半个月百分之三十的利息算。如果客户拖延,按信用来定。信用好的继续拖延,利息每天照算。信用不好的哪怕打断腿挖出眼珠也要把钱给收回来。到时候钱拿不回来别来求我,白书将这公司送给你,已经是你的福分,弄不好就还给我。”
我点头道:“我会弄好。”
“我现在去通知其他两位股东……”胭脂红冷声道,“让他们过来开个会,就当认识你。你自己的第一次登场,怎么把握自己来,我不会给你帮忙。”
说罢,胭脂红直接走进了一个办公室,我则是就在会议室的前面站着。
会议室门口,放有员工的证件牌。而放在第一位的,就是董事长甄白书。
我看着证件牌里一脸笑容的甄白书,轻声呢喃:“你给我的,我记住了。你留下来的,我也会帮你保护。走好,甄先生。”